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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银行统一交易协议信息披露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2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本行与秦皇岛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开展统一交易协议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统一交易协议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为加强与开发区管委的金融业务合作,本行于2025年1月1日开始,租赁位于开发区宁海大道369号办公楼内的一间办公室,用于洽商对接金融业务使用,房主为秦皇岛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本次租赁行为,所属交易类别为服务性质、业务类型为财产租赁、交易金额为年租金6.278万元、起止日期为2025年1月1日-2026年3月31日。

二、交易对手情况

秦皇岛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西大街88-4号,法定代表人:刘东春,主要经营范围: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与管理;对建筑、道路、桥梁、水、电、暖等市政设施进行投资管理与服务;土地经营开发;建材销售;房屋拆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71300万元。该公司为本行股东。

三、定价政策

租赁定价以第三方评估公司的评估价格做为租赁价格依据,遵循市场价格,坚持商业原则,未高于其他客户的同类房屋租赁价格,符合关联交易的控制要求。

统一交易协议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租赁行为的年租金为6.278万元,关联交易金额占上季度资本净额的0.0005%。

董事会风险管理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1115日,本行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20241125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审议批准了该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中,五位独立董事均签署了同意的书面意见。

 

                         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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