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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业务
发布时间:2024-03-15

一、产品简介

委托贷款是由委托人提供资金并承担全部贷款风险,我行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二、贷款期限

由委托人根据委托贷款用途和借款人的资金情况同借款人协商确定。

三、贷款利率

委托贷款利率符合银监会、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具体由委托人同借款人商定。

四、申办条件

委托人为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借款人由委托人确定,但须为我市及辖区内注册的企业或具有本市户口的个人。


服务投诉热线:0335-96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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