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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票
发布时间:2024-03-15

一、功能定义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二、适用对象

办理同城或异地结算的单位。

三、产品特点

1、以银行信用和网点优势保证票据款项的支付,提高了票据的流通性,保证资金结算的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广泛,兑现性强,可背书转让。

3、银行汇票结算不受金额起点限制,余款自动退回。

4、票随人走,钱货两清,方便购销活动。

5、使用灵活,适应性强,有利于购货单位在市场上灵活地采购物资。

四、注意事项

1、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一个月。

2、银行汇票背书后可以转让,但注有“不得转让”或“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不得转让。

3、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但现金银行汇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均为个人。

4、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可以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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