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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理财产品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南银理财将对南银理财珠联璧合鑫逸稳一年91期封闭式公募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登记编码:Z7003222000087,内部销售代码:Y30091、Y31091、Y32091)的估值条款进行优化,内容具体如下:
要素 | 优化前 | 优化后 |
第四条 理财产品估值
| (一)估值日 本理财产品每个工作日进行估值。 (二)估值对象 本理财产品所拥有的所有资产及负债。 (三)估值目的 客观、准确反映理财产品的价值。 (四)估值原则 估值中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 (五)估值方法 1.债券的估值方法 (1)本理财产品所投债券均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或收盘价进行估值,不投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两个市场以外交易的债券。 (2)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3)未上市债券(指买入的债券已起息但尚未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的阶段)及按照上述方法无法取得估值的债券按照其成本估值。 应收利息按债券发行利率逐日计提,计入理财产品的当日净值。 2.银行存款、回购、借款和拆借以成本列示,按商定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3.货币市场基金按照每日万份收益计提收益,其他证券投资基金按照最近一个估值日公布的基金净值进行估值。 4.其他资产:存在公允价值的,按照公允价值估值;公允价值不能确定的按照估值技术确定其价值。 5.如果管理人或托管人认为按以上约定的方法对产品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可提出异议,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变更公允价值的确定方式,并从经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日起执行。 6.如有新增事项或变更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或管理人最新的约定估值。
| (一)估值日 本理财产品每个工作日进行估值。 (二)估值对象 本理财产品所拥有的所有资产及负债。 (三)估值目的 客观、准确反映理财产品的价值。 (四)估值原则 理财产品应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符合会计准则和监管规定的范围内的可选择摊余成本法计量。 (五)估值方法 估值方法中列示的资产品种不代表管理人的实际投向,本理财产品拟投资范围以“投资范围”章节描述为准。 1.银行存款、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 以本金列示,按商定的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 2.债券类资产 本理财产品所投债券均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进行估值。因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债券发行主体发生重大事件等,导致债券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或导致债券发行主体无法履行应尽的偿债义务等情况,经管理人合理判断后,参考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数据等,对该债券的价值进行重估,并合理确定后续估值方法。若因其交易不活跃或未来现金流难以确认等客观原因,导致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数据无法反映其公允价值的,经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采用其他合理的估值技术对其进行估值。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规定范围内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资产按摊余成本法估值,并按照会计准则采用合理减值计量模型或第三方减值计量结果进行预期信用损失的减值计提。未上市债券(指买入的债券已起息但尚未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的阶段)按其成本估值,应收利息按债券发行利率逐日计提,计入理财产品的当日净值。如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显著偏离或有其他证据显示成本无法作为合理参考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估值方法。 3.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包括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股票质押式回购、同业借款、应收账款、收受益权、收益凭证、各类资产支持计划等资产,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根据具体资产合同约定要素,合理采用估值技术进行估值。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规定范围内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资产按摊余成本法估值,并按照会计准则采用合理减值计量模型或第三方减值计量结果进行预期信用损失的减值计提。 4.证券投资基金 非上市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以基金管理人出具的基金净资产管理估值报告或分红确认单为准。上市证券投资基金按所投资基金最近一个估值日的份额净值或收盘价进行估值;境内上市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如所投资基金披露份额净值,则按所投资基金最近一个估值日的份额净值估值;如所投资基金披露万份(百份)收益,则按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后至估值日期间(含节假日)的万份(百份)收益计提估值日基金收益。 5.股权类资产 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发生影响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品种的现行价格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交易不活跃股权和非上市股权存在公允价值的,按照公允价值估值,或采用估值技术确定估值,也可采用被委托机构提供的估值或计量报告。 6.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资产 存在公允价值的,按照公允价值估值,或采用估值技术确定估值,也可采用被委托机构提供的估值或计量报告。 7.其他资产 存在公允价值的,按照公允价值估值,或采用估值技术确定估值,也可采用被委托机构提供的估值或计量报告。具体可参考《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监管政策的规定。 8.如果管理人或托管人认为按以上规定的方法对产品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可提出异议,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变更公允价值的确定方式,并从经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日起执行。 9.如有新增事项或变更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或管理人最新的约定估值。 (六)估值错误及暂停估值 当资产估值或份额净值计价错误且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应立即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理财产品投资所涉及的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理财产品管理人或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理财产品资产价值的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理财产品合同认定其他情形的,理财产品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后可选择暂停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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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不同意上述优化,可于2022年12月20日17:00前(募集截止时间)通过销售机构向管理人申请撤单。
如您对本公告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本公司或南银理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您一直以来的支持与信赖!
特此公告。
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