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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民创业贷
发布时间:2024-04-03

产品简介
新市民创业贷是指我行向新市民特定人群作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持其创业或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
产品特色
能够为未获得本地户籍或获得本地户籍不满三年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提供融资支持。
申请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信用良好,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持有有效的贷款人所在地的营业执照等证照;
经营企业成立至少一年以上;
能够提供借款用途材料
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资料
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借款人有效居住证明(如房本、租赁合同、近期水电费、燃气缴交凭证等);

营业执照;

近一年银行经营流水;
贷款用途证明材料,如购销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与上下游客户结算往来凭证等;
抵、质押物权利人相关证明文件;
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办流程
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并递交相关资料;
经办行履行贷前调查、审查审批手续;
签订借款合同,落实抵押担保手续;
经办行发放贷款,借款人根据约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
借款人约定还款。


服务投诉热线:0335-96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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