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5年4月...
- 关于开展个人客...
- 关于2025年3月...
- 秦皇岛银行股份...
- 关于长城支行换...
- 关于2025年2月...
- 关于2025年1月...
- 关于秦皇岛地区...
- 关于光明路支行...
- 关于2024年11月...
- 秦皇岛银行关于...
- 关于2024年11月...
- 秦皇岛银行关于...
- 系统维护公告
- 秦皇岛银行关于...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秦皇岛银行公务卡的支持与厚爱!
为促进公务卡业务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相关监管文件要求,我行决定自2023年3月10日起,对公务卡现金分期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调整现金分期业务最高可办理额度为“不超过持卡人可用预借现金额度且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含)”;
二、调整现金分期单笔最长可分期期数为“24期”;
三、2023年3月10日之前办理的现金分期业务不受影响。
特此告知。
秦皇岛银行
2023年3月1日